周逸芳“嗯?”了一声,看过去。
任十一却不说话了,仰头喝了一口酒,望着月亮笑。
周逸芳不知道他到底在表达什么,但是看着他此刻满足又高兴的表情,不知为何,竟然感受到了他那种说不出的心情,心跟着放松愉悦起来。
两人望着月亮,时不时喝一口酒,任十一低声说起自己在外漂泊的那些过往。
他没念过书,从小如野狗一般挣扎长大,和人交际的能力很低,那些半乞讨半流浪一步步变强的故事,在他的叙述里,都简单又平实。
比如:
“有一次帮人跑腿得了只馒头,被一条狼狗盯上追着我跑了条街,我把它引入无人巷子,拿馒头引诱它,拔剑把它宰了,烤了狗肉吃。”
“当时几岁?”
“十一岁吧。”
周逸芳几乎能想象那个被狼狗追逐的疯狂又可怕画面,但是他说得简单至极,甚至还显得他自己凶残又血腥。
任十一从自己记事时讲起,一路讲到了遇见周家。
周逸芳听得五味陈杂,举起酒壶敬他:“敬前一十年的任十一,辛苦了,很了不起。”
任十一感觉自己的胸腔又咚咚跳动起来,轻轻地和她的酒壶碰了一下。仰头喝了猛猛的一大口。
热辣的酒液滚入喉间,没有浇灭快速的心跳,反而让他胸口更为滚烫。
他低头,望向周逸芳:“这就是我全部经历了,我想留下,再不走了,你,能同意吗?”
周逸芳下意识说:“为何不同意?”说完,回味起他所有的话,后知后觉他的郑重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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