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发现有些衣物甚至都洗得泛白了,特别是最底下那件青灰色的春衫长袍,袖口处都磨出丝线了,看得出来他经常穿。
他如此节俭,却给了林菀十六两的聘礼,这么大手笔连陈桂花都没想到。
林菀现在手上拢共有三十七两银子,另外还有些铜板,具体多少她倒没有细数。
这些钱省着些花,够普通人家用三年。
可现在,林菀觉得这些钱可能用不了这么久了。
李砚是读书人,难免有出去与人交际的时候,或许同窗也曾在背后议论过他囊中羞涩连衣衫破败都舍不得买新的。
文人那股子酸腐劲儿,自古以来就刻在骨子里。
他们可能学业上不如你,就喜欢在其他地方找优越感。
她幼时在小镇长大,对此并没有太强烈的感觉,因为周围都是跟自己差不多的人,他们不会嘲笑自己。
直到后来她去了大城市,尽管学业仍然出类拔萃,但是总有些人喜欢抨击她们这种小镇出身的人。
这些人十分擅长拿自己优越的出身去刺痛他们这种普通人敏感而脆弱的自尊心。
林菀觉得李砚应该也遇到过这种事吧。
她太了解那种感受了,所以她不想李砚再遭遇这些,她想要好好疼爱他。
林菀在心中暗暗发誓,以后,衣食住行,赚钱养家就交给她,李砚只需要安心求学就够了。
*
林菀从房间出来,路过书房时,往里瞧了一眼,里面李砚正在伏案练字。神情专注,丝毫不为外界所扰。林菀怕自己走路声音太大,惊扰到他学习,走过门口时便刻意放缓了脚下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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