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手撑着下巴,扫了扫许默送的虞美人,再抬眸细细打量着眼前这个非要走完流程的男人。
他今天穿得随意,只白衬衫配黑西裤,脚上是一双棕色皮鞋,特简单的款式却被他穿得很有气质。
有点像19世纪英国某些贵族精心培养出来的绅士,举手投降间都是优雅从容。
仔细看才发现,衬衫是brioni的,西裤是kiton的。
领口的纽扣解开两颗露出小截冷白的肤色,衣袖随意地翻折两圈,左手手腕上戴了一块六位数的江诗丹顿。
都说挑男人得挑先一个男人的品味,顾欢觉得眼前这男人品味就挺不错。
至少不像那种只考虑一个“贵”,丝毫不考虑自己戴着像不像傻逼的人。
顾欢对许默迟到的事儿还耿耿于怀,点餐时故意说了句随意,许默听完短暂顿了半秒,招呼服务员,客气温和地指着菜单点了几道菜。
点的全是招牌菜,既不踩雷也不需要格外费心思。
顾欢撇撇嘴,端起侍者刚泡好的碧螺春喝了一口。
菜一道道上桌,终于进入今天的正题。
“听说你高三物理保送到t大,硕博在mit攻读金融专业?”
许默提起茶壶给顾欢添了道水,轻描淡写承认:“有这回事。”
顾欢:“我学新闻的。”
许默:“介绍人提前介绍过你的信息。”
意思是您甭再聊些基础信息,他早就知道了。
顾欢瘪了瘪嘴,果断换话题:“老实说,我对今天的相亲不感兴趣,不过是走个过场。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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