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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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一事有点突然,超出许听晚的预料。
刚刚一路,她都在查,初次见面,如何跟小狗进行正确接触。
在输入了一些科普知识后,她知道狗狗认识世界的时候,有三个过程,即鼻子——眼睛——耳朵。
所以她压制住直接上手去抱的冲动,冷静地让小狗闻自己身上的味道。
等它熟悉一点,才敢伸手触碰。
金毛还很小,许听晚半伏在地上逗它,裴竞序也蹲下身,翻转掌心去挠狗狗的下巴。
这一举动,让许听晚记起她开学时在书街大道撞见裴竞序的场面,彼时,他也是这么闲散地逗弄着一只猫。
他的手指很好看,修长具有骨感,明明是在逗弄小狗,却让她喉咙有些发痒。
许听晚轻咳了一声,欲盖弥彰地说道:“狗毛。”
“买了祛毛梳。”他站起身,熟悉地找到放祛毛梳的地方,拿过来:“要不要试试?”
许听晚接过后,小心翼翼地梳理,记起裴竞序好像从来没有喊过狗狗的名字,便问他:“是不是还没取名?”
“嗯。等你来取。”他把掉落在许听晚袖口上的毛取下来,放在掌心上,后来发现取不完,便敛紧掌心,笑自己多此一举。
许听晚发现了他的举动:“金毛是长毛犬,掉毛会很严重。”
她怕裴竞序在意这些,委婉地提醒道。
“我知道。狗中蒲公英。”
许听晚被他逗笑,看他方才忙乱收集狗毛,故意调侃他:“你说,取什么好呢?叫乱乱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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