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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第18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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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得这么突然,主要是表情一点都没有天后那种著名的傲娇高冷,反而更像个歌迷?

如果不是坐着,荆小强差点都闪着腰了!

曹晴雯还比划:“她说你自己开了个酒吧,沪海第一家涉外酒吧,自己在上面唱摇滚,帅得不得了!”

这让荆小强很意外啊,脑海里闪过,呃,好像曹天后的几位男友都带着摇滚范儿吧?

不知为什么,荆小强就很不想跟这些位划成一排:“呵呵,国内有什么摇滚……”

或者说正经搞音乐的,都不咋瞧得起摇滚。

摇滚也一直难登大雅之堂。

打个略显过分的比方,就像是大家都写书,靠中文科班毕业,靠天赋野路子,只要文字能打动读者都行。

摇滚却是啥都不需要,因为写小黄文宣泄情绪,卖弄风骚就行。

你说看小黄文的多不多,天底下最好的文学作品,估计都没小黄文吸引人。

因为那是勾划的人性底层最生物本能的东西。

谁看了都会有生理冲动。

满篇的啊啊啊哦哦哦,好大好强就能吸引读者。

摇滚就是这样简单粗暴的冲击生理极限。

嘶吼,xd,滥交,发泄各种负面灰色的情绪,不是飞叶子就是群体运动。

世界各地那些摇滚团队连成功的都大多带着这些标签。

更别说那些见不得光的地下摇滚乐队了。

哪怕带着音乐梦想进入这个圈儿,但也很快就会被粪坑淹没。

因为屎太香了。

谁没点生理需求呢?

所以喜欢组乐队玩摇滚没什么,但只要走上那条混圈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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