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是好听。
那种阳光下少年,吊儿郎当洋洋洒洒,躺在牛车上一堆谷草上,嘴里含着根稻草,荡漾脚尖上的破鞋,哼着小曲儿想着昨晚跟村里二丫挤这草堆里……
人生的美好,不过如此。
拿着麦克风边走边唱的荆小强,就是给人这种感觉。
最大限度的降低了高雅音乐的门槛高度。
光是欣赏这首歌,也能让大家如痴如醉的享受。
可是第一段过去之后。
所有人都看见他,居然把麦克风挂在了话筒架上,然后张开手臂,敞开那36d的胸怀,衬衫领口都还差两三颗扣子散开来,唱美声了。
和之前用嗓子、声带发音不同,现在是真正的头部脑腔、胸腹体腔发音共鸣。
脱麦演唱……
一般来说在体育场这样的开敞空间不要麦克风就是翻车悲剧。
但红磡体育馆其实空间并不大,类似省级体育馆篮球馆的空间。
也算是封闭空间。
反而可以抵消一部分美声和普通通俗唱法的鸿沟,不然用麦克风扩音,反差太大了!
现在居然听起来和之前差不多的音量!
但音高频率就完全是另一个阶段,温柔的高音回荡在整个体育馆,然后慢慢推动浑厚,浩瀚……
烟嗓只能处理成高亢嘶吼的音阶,在美声这里,就能处理得好像他嘴里含了个鹅卵石那么烫嘴,大舌头清晰又轻松的绕口令。
等到高潮部分辉煌绚烂的一连串高音翻滚出来的时候。
就算不懂美声唱法的,也会我的妈呀,这都是怎么唱的,这还是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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