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真正让这部电影脱胎换骨的,还是最后的配乐。
哪怕很多人在观影的时候都没有意识到,好莱坞的行家们懂,以杰斐逊为首的评论家们懂啊。
远在东海岸的扭腰时报评论家现在已经颇有分量,如约看过电影之后,轻描淡写的提到这是罗伯特的剧情跟豪斯·蒂姆的配乐珠联璧合结果。
洋洋洒洒的溢美之词很见功底:“很多刚出道的新人,会在作品里拼命展示自己的技术有多好,自己的乐理有多么纯熟,把和声跟旋律都写得极其复杂,好像只有这样才能表达自己要成为约翰·威廉姆斯的接班人,实际上威廉姆斯那种配乐方式只适合他面对的那些史诗级大片,本质上是舞台剧的视觉语言眼神,它必须要音乐做得很复杂,去填补大量需要彰显情绪冲击的剧情,但现在的电影,在视觉上已经搞得很复杂了,音乐如果再跟着复杂,会显得喧宾夺主、驾驭不住这种场面,这时候一位特别‘懂戏’的配乐人,就特别重要,感谢上帝,豪斯·蒂姆做到了……”
光是这份若有所指的拉踩口吻,就足够在文艺舆论圈引起很大的争议了。
约翰·威廉姆斯是什么人?
波士顿流行乐团、交响乐团指挥,著名电影配乐家、作曲家。
林肯中心音乐学院毕业出来的科班音乐家,七十年代就获得了奥斯卡配乐奖。
完成过大白鲨、星球大战等一系列著名电影的配乐,刚刚上演的侏罗纪公园。惊世骇俗的第一部电脑后期大片也是他做的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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