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是家里,卫生情况没有那么好打理。没有几天,程煜就开始变得胡子拉碴,头发也明显长了很多,衣服都开始变得不成套起来, 东一件西一件的。
宋知玉对于他的变化有点不太理解。
“以前怎么没见你那么喜欢小孩子?”之前见着路上那种躺地上耍赖的小孩子, 不是还说它们烦得很吗?
怎么突然和变了一个人一样?
“谁说我不喜欢小孩的, 我可喜欢了!”
程煜振振有词。
“我就是不喜欢那种耍赖的小孩子, 乖乖的我特别喜欢。“
“那前两天唐红惠带着她儿子过来, 怎么都没见你看两眼。“宋知玉憋着笑,别说没多看了, 那小包子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喜欢她闺女, 明明自己还是个没牙崽子,可看见更小的那个就是爱笑,还爱和她躺在一块。
唐红惠自己都啧啧称奇。
说她儿子从小就是个爱哭郎, 去到哪里哭到哪里,她婆婆前段时间偷摸把他抱过去,结果他直接嚎了一个下去, 哭地他们没有办法, 最后又给送了回来。
可偏偏躺在程暖旁边, 就没什么动静。
安安静静的, 一点都不哭闹。
程煜在收获了闺女不到三天内,就感受到了一种闺女要被抢走的危机感。就算是那个胖乎乎还吐奶泡的小崽子长得还算可爱,可是这又怎么样,休想他会给他一个好脸色!
对着闺女圆乎乎的小脸蛋,新手上路的爸爸在心中有了深深的危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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