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晚上被吓了两回,班馥按住跳动得难受的心口,神色微微沉下来。
浮香急急安抚她:“姑娘别怕,奴婢这就把它逮出去!”她说罢,捞起袖子爬上床,竟也十分娴熟地一把逮住了兔子的耳朵,跑了出去。
班馥坐到桌边,为了平定心神,给自己倒了杯凉白开,咕噜咕噜喝下。
她垂眸,发现自己放在桌上的手正细微的发着抖,便将双手紧紧交握。
噩梦一般的声音仿佛仍旧在耳边回荡:“哭什么?义父煮的兔子肉不好吃吗?”
他的声音温柔带笑,却让人毛骨悚然。
他放纵她养了半年,睡觉都要待在一起的兔子,只因见她过于喜爱,就亲自烹饪了,哄她吃了才告诉她,她刚刚吃的是什么。
“喜欢”是软肋,是有朝一日可被人利用、杀死自己的刀。他告诉她,不可以有偏爱的东西。
浮香推门的声音将班馥从久违的思绪中拽拉回来,她抬眸看向浮香:“你把兔子扔哪儿了?”
浮香回说厨房。
班馥纠结一会儿,说:“还是放出来吧,就散养在咱们院子里,放到厨房可就没活路了。”
浮香讶然地盯着她看了会儿,露齿一笑:“姑娘还是善良得很。”明明害怕得脸都白了。
“对了,姑娘,方才你可有察觉到有人进来?这兔子怎么平白无故的就出现了呢?”浮香挠了挠头。
班馥慢慢松开紧握的双手,微微一笑:“我也不知,兴许是有人恶作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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