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麦克风,漆作了宝蓝色。显然用得太久,那漆已经有些斑驳。
孟祁然比任何人都清楚这支麦的来历——他最喜欢的一支乐队的主唱用过的。
那主唱患了神经性厌食症,宣告退圈了,这两年更是杳无音讯。
也不知道,陈清雾是怎么弄到的。
坐在一旁座位上的车队女孩,此刻好奇地探过身来,“粉丝送你的礼物?”
孟祁然没答话,将麦克风郑重地收回绒布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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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堵车,走走停停地让陈清雾耐心尽失,干脆叫司机靠边,下了车。
不远处有条小巷,夜里看来很是僻静,她穿过马路走了过去。
进了小巷,她于背风处点了一支烟,没什么目的地往前走。
心情不好的时候,总喜欢独自散步,喜欢那种万人如海一身藏的隐秘、渺小与安全。
比起白天,夜里的东城更漂亮,繁华得不再那般招摇,那般拒人千里。
她拿着随身携带的胶片相机,边走边拍,不知不觉间走了快一公里。
路边有家便利店,她觉得渴,停步准备进去买水时,忽听有人叫她:
“清雾。”
声音是从对面传来的,隔着夜风,听来不太真切。
陈清雾蓦然抬头,却见对面是一家小酒馆。
门口挂着半边深蓝色的布帘,透出里面幽黄的灯光。几张桌子摆在户外,桌上放着黑色的露营灯,荧荧灯光,觉得漂亮,又似乎很温暖。
孟弗渊坐在那儿,深咖色风衣解下了,搭在一旁的椅子上,身上穿着黑色衬衫,似与静默夜色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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