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她,爱到全身的皮肤,毛发,和肮脏的血液都想承认我是她的独有物。
当我知道,他会救下她,什么都不会改变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永远臣服于他的身下。无法再去碰触她。
我爱她,爱到什么都愿意给她。我愿意碰触我的心脏,将它挖出来,洗干净,洗到发白,再送给她,那么干净,才配她。
所以在我吻她的时候,我控制不住自己,想占有她,是我本身的兽性被引发了吗?不,是我的爱。整整叁年的爱。
在那一刻,全部喷涌出来。
好爱她。——题记
接下来,就靠我自己。
我在走廊前驻足,看着那被碾的残破身躯的烟蒂,直到最后一丝火光熄灭。
周围刮起了风。罗斯嘉德他们应该乘风而去了吧?
我该回去。不是回到这栋外表看似教堂实则利欲熏心的肮脏的血族聚居地,而是回到那个拥有温暖的燃烧的红砖壁炉、哥哥、父亲、安娜老师一齐的小房间,不大,要比现在吹来的风更温暖。
可是,这一切都……
感到视线模糊,我抬起头。
蓝色的月亮很冷。我该回去了。
当我从前门进去时,他们几乎都已走光。
烛火也没有那么亮了。只有零星几个烛火照在这偌大空旷的大厅里。
格雷站在那里,灰暗的环境里,我能看到他的眼睛,在闪着细碎的光。他向我伸出右手。
我的身边再也没有罗斯嘉德,他也不会再轻拍我的手背让我把自己交到他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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