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孩抽噎着开口道:“我、我叫丹吞。”
“嗯。”年轻人点了点头,从衬衫口袋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纸,递给他,“知道这地方在哪里么?”
“知、知道!”丹吞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满脸希冀地看着他,“我……我带你去!”
给外来的人带路,捡拾塑料盒啤酒瓶,伸手乞讨,做一些小偷小摸的勾当——这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丹吞从小到大都是这么做的,和他一起长大的朋友们也是这么做的,所以,他从来没怀疑过自己这些行为的合理性与正当性。
毕竟他们这些人,就像生活下水道里的老鼠,阴沟里的臭虫,除了他们自己,没有人会关心他们的死活。
即使偶尔被当场抓住现行,他也只会怪自己学艺不精,更何况谁又会和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小男孩较真呢——比如今天。
他边盘算着自己的小九九,边偷瞄身边的年轻男人。在村口这一亩三分地混迹了几年,他也学出了一点看人的本事,来来往往的这些旅人,他光看外表,就能看出些门道。那些打扮富贵的中年男人太太们往往出手阔绰,是来寻开心的,说几句吉利话,就能得到一笔不菲的小费。
当然,这样的人终究是少数。更多的是那些愁眉苦脸的,穿着从地摊批发来的短袖衬衫,肉眼可见劣质的皮鞋。这样的人多半怀揣着一个淘金梦,以为自己能来缅北大展身手大干一场,殊不知从踏上这片土地的那一刻开始,他们就已经沦为了他人棋盘上的棋子,羊圈里待宰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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