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本规划, 大概就是一辈子浑浑噩噩的这么混过去了。
命运往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原主相亲结婚的男人名叫张伟,外貌平平, 身高一米七三, 家里一套自住的房子,一套贷款婚前房, 还有一辆二手车。哦, 还有一个妹妹。
表面看起来不错, 和原主也算门当户对。
两人相亲聊着合得来,便在一起了,两个月的时候,男方家里便催结婚。
原主不同意,感觉太快了,张伟就以她不爱自己,疑心她是不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她,不然早晚都要结婚,为啥不结。
两人相处还算愉快,又没有什么大矛盾,男友这么闹,动不动就不爱她,原主只好松口订婚了,在恋爱六个月时结婚。
结婚时当地习俗是要给女方彩礼,为女方买三金首饰。
谈彩礼的时候,李家要了三万彩礼,允诺到时候彩礼带回,再给女儿陪嫁十万的车和十万现金。
男方家不同意,以买了房又装修了,如今家里没钱,钱不凑手为理由,不给彩礼。
要彩礼也行,他们去借,想要多少给多少,但是要儿子婚后挣钱去还。
这样还不是小夫妻一起还,要了跟没要一样。
原主父母就一个女儿,左右最后都是给女儿的,也不想为彩礼的事和男方家闹的不好看,彩礼便没要了。
三金也没买,因为婆婆给了她一套三金,说是祖上传下来的,款式老旧,压根带不出去。原主是个体贴的性子,考虑到婆家有困难,三金有了,以后融了重新打就是,便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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