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德斯是个不幸的王子,他天生就是个瘸子,左腿比右腿要短一些,而他小时候又遭遇过一场火灾,大火毁了他的半张脸,使得他面上留下了可怕难看的疤痕,令他看上去不比魔鬼亲切多少,就这样,兰德斯在不幸中逐渐长大成为了奥斯亲王。
兰德斯拄着拐杖下了马车,天气炎热,他穿着白色的真丝衬衣,领口和袖子没有做成时下流行的花苞样式,还是老一套的波浪纹样,领子散开了一点,露出他结实的因为打猎而晒黑的蜜色胸膛,肩膀上披了件短猎披风,拐杖的钢尖有力地顿在地上,他慢慢抬头,露出那张被大火伤害的脸孔。
他的左半边脸全是褐色烧伤的疤痕,简直叫人不忍直视,剩下的半张脸其实称得上英俊,但也被他那双深棕色的眼睛散发出的冷酷光芒给毁得一干二净,他活像个屠夫,因在地狱的烈焰中屠宰而受到了惩罚。
“比尔,”兰德斯的声线华丽而优雅,他的身上终于有和他的贵族身份相衬的地方了,然而他吐出来的语言却是如此刻薄,甚至亵渎,带着漫不经心的野蛮,“让我们祈祷吧,希望我们亲爱的瞎子神父至少别比玛门更贪婪。”
第71章
按照皇室惯例,王子应当在七岁时接受红衣主教的洗礼,很可惜的是在七岁那年,兰德斯遭遇了那场大火,从大火中死里逃生后,别说红衣主教了,有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任何人可以接近兰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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