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触来看,的确是余西无疑,王爷是做了什么,写字写成了这样,多半是又喝酒了,居然醉成这样。
孟鸾看了好几遍认出了余西写了什么,十分狂放的四个字。
本王要灯。
京城的习惯,在过年的这天晚上,有情人可以去放花灯,若是到了一处,那便是缘分。
一般来说,索要灯或者相约一起去放灯,多半是表示一种羞怯或大胆的轻易,简单粗暴来说就是,看上你了,约不约?
王爷这索要花灯的行为,让孟鸾一下就笑了。
王爷明不明白这个要灯的含义,那是肯定的,因为王爷曾经和别人约着放灯过,可惜被丑拒了。
余西当年为京城提供的笑料可不少,随便的一件就能让人笑一月。
孟鸾这件事是听说的,毕竟那件事情发生的时候,孟鸾还在边关,她回来的那几年,有人当做趣事向她提及。
说的是王爷那次又看上了一个小公子,过年的时候约人家一起去放花灯,把那小公子吓得哭的那叫一个惨,哭的稀里哗啦的,还晕倒了,生病了,家里人哭着求着王爷高抬贵手别看上他们家孩子,王爷只能闷闷的放弃了,顺便毁了自己找人做好的灯。
所以说王爷怎么会不清楚灯含义,要灯,恐怕也是孩子气的行为。
孟鸾认真的又看了一遍,把纸条叠了起来,收好之后,开始穿上自己的衣袍,为了不惊动府里人,孟鸾翻墙出去,走在了恢复安静的街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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