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了一支烟出来点着,似乎是耳朵上的耳钉搁着了她,有几分嫌弃的把那对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买来的耳钉摘下来,随手往烟盒里一丢,就算是收起来了。只不过这么随随便便的一放,下次又和这半盒烟一起扔到哪里去,齐谨林就不知道了。
还在上大学的时候,齐谨林就早已经见惯了季柏遥这种拿东西不当东西的纨绔毛病,此时刚刚接过时诗的电话,季柏遥的这举动就显得分外不合适。
把烟盒从季柏遥的手里接过来,推开了盖子把耳钉从烟盒里倒出来,下了床找出来平时装细软的小盒,仔仔细细的替她把耳钉收起来放到自己行李箱里。
“你呀……这毛病就不能改一改。钱多了烧着,糟蹋东西。”
然后回过头,看着季柏遥一脸知错也不肯改的表情,拿她没辙。
“你说,怎么就不能告诉白楚乔她们。以沈从风的能耐,你这些事情都不至于太难解决。无非搭上个人情,你欠她的事情也不少了,不缺这一件事,何况你死活也是博盛这条绳子上的蚂蚱,她替你摆平麻烦也算是理所当然的吧。”
季柏遥从枕头底下翻出了一包蚕豆,杂耍一样往天上一抛,仰起头张开嘴接住,抿着嘴嘬着蚕豆上甜里带着咸的滋味:“时诗是个做记者出身的,你猜猜,要让沈从风解决这事情,时诗还有好吗?”
沈从风之所以和季柏遥能做成朋友,除了多多少少有些生意上的往来之外,一大部分原因是脾气相投。跟狐狸精一样,沈从风也是个喜欢做事从简的人。沈财迷的家底比季柏遥厚实得多,脾气也大得多。不像季柏遥从小以花钱为乐,沈从风却是以赚钱为乐。买卖做得大了,做事情就偏好直来直去。能省力就不多花半分力气,做这些事情也都是一样。这些事情,齐谨林虽然不知道,但季柏遥却好像是照镜子看自己一样,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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