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里找到的我,而我全无印象自己曾跑到巷口,掏出手机给冷叔打过电话。意识里最后一幕是我摔在地上,起身,袖口传来的腥甜和桔子的酸味,想到这突然头皮发麻一股热流从胃部涌了上来直抵到喉间,我一俯身吐了出来。好几天没进食,吐出来的都是胃液胆汁,一边吐一边剧烈咳嗽。吓得冷叔忙找了医生过来。
等到医生检查完身体,冷叔才告诉我,我们身在一个暗馆子里,隔着一条江,摆渡过去便是珠海。
「你高烧昏迷时一直说自己杀人了。」冷叔皱紧了眉头,黑脸膛上有种苦相。「我找人查了下,那个人失血过多,还没过危险期。」
他说完,沉默下来。房间里只有一盏昏黄灯泡,让坐着的冷叔投下浓厚的阴影。我转开眼,知道他的意思。即使澳门刑法典经重新修订后放宽,过失杀人罪最低量刑是十年徒刑。
牢狱之灾还是亡命天涯。我明白冷叔的意思是要让我自己选择。
我让冷叔送我过江。
经过那一夜,我的心死去大半,随之而去的有曾让我牵肠挂肚的爱情,还有曾让我脚踏实地抬起头颅的正义。母亲也去了,此处已无牵挂。而如今我了然一身,仅剩余的,不过是自由而已。
冷叔没多说什么,当夜便送我上船。一起交到我手里的除了装有五万人民币现金和随身用品的背囊,还有一个小叶紫檀首饰盒子,里头装着母亲给我的遗物:老家小镇上的一套公寓钥匙和房产证,一点黄金首饰,还有些证券存摺。我将证券存摺交给冷叔保管,他点点头收下了,又递给我一张芯片卡,那是一张内地身份证,上面一个年轻短发女子的头像,头像旁写着方青空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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