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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些生日收到的珍贵礼物,他平时的行头,貌似也都是大牌子。什么爱马仕的小公牛皮黑色手提包啦,华伦天奴的高级定制男装啦,百达翡丽的手表啦,宝缇嘉的腰带啦,普拉达的鞋子……
宋琛立马挣扎着坐了起来,他觉得他有必要叫人把他在书里写的这些宝贝全都拿出来看看,过过眼瘾。小老百姓,写的好东西不少,自己一样没见过。
早知道自己会穿过来,他当初真该花个一百章来写这些豪门物件呀,都是他的财产,堪称一夜暴富!
他正这么想着,就听外头有脚步声传过来,有人不敲门就冲进来了:“小琛!”
紧接着后面又是几声呼喊,三个男人陆续进来,个个大长腿,高鼻梁,类型各不相同。
冲到最前面的这个阳光帅气的小奶狗,肯定是老四赵起。
后面那个稳重憨厚国字脸的,应该就是老大赵新之。
最后面那个气喘吁吁但依旧风流俊美的,肯定是老三赵宝涛啦。
乍然被这么多极品帅哥包围,一时叫他不知道如何反应。
看他们帅气的面孔,火热克制的眼神!
他就想起当初在写《离婚》的时候,开头他修改了九十九遍,力求开头就突出重点,吸引眼球。
最后定下的开篇句是:
“想日他的人,很多。”
第3章 第 3 章
《离婚》这篇文,之所以能火,宋琛琛觉得主要原因就在于一开头的“猜老公”设定。
赵家几个儿子,稳重的,冷漠的,风流的,可爱的,全都是器大活好颜正多金的极品男人,满足了读者的多样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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