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又看了在座每个人一圈,“王薇。”
一瞬间,除了王薇以外,竟然有许多人都长长出了口气,放松下来。
“哐当”一声,王薇连人带椅子摔倒在地。在听到自己名字的那一刻,她仿佛便失去了求生的意志。
玄武一字一字冰冷地宣布:“被审判者:王薇,享年:27岁,罪名:2013年2月9日晚17:35分,于北阴山路路口,对濒死的王鹏飞见死不救,并拍摄其死亡前的最后场景于网络新闻台播放,博取网络点击率与名声。”
王薇死了。玄武最大的慈悲也许是不让人看到那些被杀者是如何死的,但是光听声音依然能令人联想到许多。王薇死的时候连一句叫喊都发不出来,只有“吭哧吭哧”野兽一般的声响,好像有人拔掉了她的舌头。她声线清亮,普通话标准,她曾在校广播台出尽风头,也曾用欢快的言语播报同学的死亡,现在她再也说不清话了。王薇的遗言也因此含混不清,好在只有两个字,她说:“张哲。”
张哲,又是张哲!
王方林指认张哲,他死了。王薇死了,所以指认张哲!无论如何,张哲被指认了两次。
张哲面色惨白,但他最后的辩解是那么无力:“我早年为王鹏飞的书店做宣传是因为他给了我费用,妈的,我是开公关公司的,给了钱怎么可能不干活!骏捷让王方林去砸王鹏飞的书店,也雇过我们公司啊,之前在网上做公关说王鹏飞过去在大学里虐猫,人品有问题,还懂巫术会害人的就是我啊,如果不是我,他的生意怎么会出问题。王薇会指认我是因为她跟我谈过恋爱,我甩了她,她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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