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打动了。那翁主和混混……这比说书里说的还精彩啊。要不是知道阿信从来不信那些乱七八糟的,也不抱有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他简直以为阿信是听书听多了,才神志不正常地去追一个翁主。
阿南推他,“弟兄们都想看看你家那位小翁主呢?好认个脸,看是什么样的小娘子,让阿信你天天追着跑。你舍得不?”
他们这些人之间,正因为混乱,才有一些规矩。比如正主没介绍过的话,没人会多事去操心,怕惹了别人的嫌,最后反倒给自己惹了一身腥。
李信垂目细想:哦,会稽郡中的混混地痞们想见一见知知吗?其实也好,我既然有起东山之心,那就不可能一辈子窝在会稽。我总是要出去的。而知知,虽然她也不会常待在这边,但她总会在这里待短时间。
李信酸酸地想:她是为了江三郎……
排除江三郎的影响因素,知知也实在不是一个肯安分待在府邸中的小娘子。她要在会稽便宜行事的话,这帮兄弟们暗地里照应她一二,也是很有必要的。
如是一想,李信便痛快应了,“舍得啊。那就见呗。”
阿信笑眯眯:阿信答应让人见他的宝贝疙瘩了?那不就是变相承认,以后他们可以改口叫“嫂子”了?阿信果然厉害!
他问,“但你不征求一下翁主的意思吗?小娘子都害羞什么的。而且人家身份那么高,咱们去见,人家生气了你不还得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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