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路边的一片草地里走。谁家的地,不种了,荒了过膝深的草。冬末里,那草虽干着,还是过膝的深,显着上一年的旺。干草味里有着霉腐的香,在冬日中散发着,倒比那青草绿苗还润人的肺。玲玲死活不往那草地里去。我叔就问她:“你真的不想我?”玲玲说:“想。”我叔又用力拉着玲玲的手,玲玲说:“没意思,活着没意思。”叔就更用力地拉着说:“没意思,就是要活一天就有一天意思来。”拖着她,往那草地里走。踩着枯草一前一后地走,到草深的地方坐下来,压倒了一片草。
躺下来,又压倒了一片草。
他们就在那草地里做了男女的事。
做事时像是疯了样。我叔像疯了。玲玲也疯了。彼此都疯着。忘了病,和没病一模样。日光从他们身后照过来,我叔看见玲玲身上的疮痘充了血,亮得像红的玛瑙般。腰上、背上都有那疮痘,像城市里路边上的奶子灯。到了激动时,她的脸上放着光,那枯黑成了血红的亮,在日光下玻璃般地反照着。那时候,叔就发现她不光是年轻,还漂亮,大眼睛,眼珠水汪汪地黑;直鼻梁,直挺挺的见楞有角的筷子般。她躺在避着风的草地间,枯草间,原先人是枯着的,可转眼人就水灵了。汪汪的水。身上虽有着疮痘儿,可因着疮痘那比衬,反显出了她身上的嫩。身上的白,像白云从天上落下样。叔就对她疯。她就迎着叔的疯,像芽草在平原上迎着春天的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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