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单身,自由职业者,社会关系简单,死因是心脏的刀伤,在死亡之后被凶手用电锯从身体中间锯开,尸体被发现的地点是第一案发现场,凶手将作案工具留在了案发现场,没有任何指纹残留,地面没有采集到有价值的足迹,凶手将另一半尸体拖出门外,扔到了不远处的垃圾桶里。”
队长沉声说。
“为什么凶手要这么大费周章,既然将作案工具和尸体的另一半放在了案发现场,为什么又要将尸体的另一半拖出门外,扔到不远处的垃圾桶?”
有队员提问。
“这一点的确令人费解,从此可以看出凶手的心理承受能力非常大,冷静犯案,我们再来看第一个发现的东西。”
“半个月前接到报案,目击者在垃圾桶内发现了一颗头颅,在搜索过后,我们发现了一些残尸。”
头颅:A1
左胳膊:B1.B2
右胳膊:C1
躯干:D1
右腿:E1.E2
左腿:无
“经过对此,A1-B2-D1-E2属于同一具尸体,该受害人的身份已经得到查证。”
“死者陈天树,男,25岁,S市人,普通上班族,未婚,有一个女朋友,死亡时间大致在尸体头颅发现的前两天,根据死者女朋友所说,在死者被害的两天前就已经和他联系不上了,两天之后,死者被分尸抛尸在我市,第一案发现场不清楚,由于城市之间的距离,调察开展有困难,暂时没有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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