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越亦晚来过纽约了许多次, 看秀也好寻求合作也好,对几个城区的都很熟。
他这次带花慕之过来, 其实也是为了陪他体验这里的流行文化, 也可以顺便采一下风。
——慕之下一本的内容是关于时尚和明星,谈到这两个词, 没有比这里更合适的城市了。
越亦晚还没有睡醒,靠在他的肩旁打了个哈欠道:“你想先去哪儿逛逛?百老汇?”
花慕之转了一圈笔,侧头看他:“暂时没有想好。”
“但是, ”他停顿了一下道:“我帮你找到了一个人。”
“哎?”
“Dobbi Welson, ”花慕之念出了这个名字:“他愿意今天下午与你聊十五分钟。”
越亦晚只感觉自己像是突然被扔出机舱了一般, 拽着花慕之的袖子结结巴巴道:“Welson你说的是我想的那个Welson吗?!真的是那个Welson???”
那个创造出英国顶级奢侈品牌的时尚教父?成为全球潮流传说还被翻拍了好几部传记电影的大师?!!
“他他他不是一直在私人岛屿养老吗,怎么会在纽约?”他倒抽一口冷气道:“而且他愿意见我?!”
“我去年就在辗转着托人找他,好在家里的人脉资源还算不错。”花慕之见他瞌睡都醒了过来,这时候忍不住笑了起来:“在你睡着的时候,有个电话打了过来,说他刚好今天下午在机场转机,可以匀出十五分钟在贵宾室和你喝一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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