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饶有深意地看了姜永一眼,冷淡道:
“我既然能把它镶嵌进去,自然也能取出来。三天后我会再来。”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姜永接过阿莫斯递来的药膏敷在右眼上,情不自禁地问道:
“他到底有多大了?”
“有记载中瑰金大师至少已经六百五十岁了,侏儒一族寿命极长几乎堪比精灵,拥有将近一百多年的幼年与童年。瑰金大师和卡皇相遇的时候他才刚成年,能够离开部落游历。”
“而侏儒一族在红潮后分为大致两个部落,闪金高原上的金梭和铁纳斯血河流域的银梭。而在二十五年前的大灾变发生时正是侏儒一族最为隆重的梭神祭典,几乎所有的侏儒族人都聚集在一起,所以这两个部落几近完全毁灭,侏儒文明十不存一,金梭部落完全消失在世间,只有极少数叛离部落或者遭遇意外的银梭侏儒还存活于世。”
“而瑰金大师是现存侏儒族中技术最为卓绝高超的存在。除了卡皇阿特曼的弑神之弓外,喀斯木人皇的冰封权杖,兽人领主乌特的闪光之锤都是他的杰作。”
阿莫斯淡淡讲述道,手中鹅毛笔在一沓羊皮纸上勾勾画画,时不时喂乖巧蹲在旁边的狗蛋一块星晶。对于和侏儒有关的消息姜永向来是只嫌少不畏多,他记得当初在投屏中看到的那枚标志是金色的,看起来应该就是金梭部落了。把闪光平原这个字眼牢牢记在心里,姜永暗地里瞅了眼阿莫斯的表情,如往常般夸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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