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就是因为某个名人对其格外青睐而取名的,比如说dior的戴妃包,又或者是凯利包以及铂金包,这些名品背后都有一段故事,许多人正是因为使用者而疯狂购买。
但孔宣的情况有不同了,与其说他让某样商品变成了经典,不如说他自带带货小王子光环,只要是他用过穿的好看的衣服,包鞋,都有粉丝会买账,会拼命追求同款。
对品牌来说,这种能力可以说是非常不得了了。
市场部的主管也不得不将这项可能考虑在其中,虽然他觉得很扯淡,明星很难有这么大的影响力,但万一呢,如果是真的呢?
想到这,他的眼中闪过一抹惊喜之色。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们真的是赚大发了!
他和亚瑟不一样,管理着市场部,负责合同签约以及市场操作的主管可以说是一个百分之一百的生意人,他本人甚至对时尚没有什么兴趣,但术业有专攻,他谈生意一把手,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挥洒热血,就算是亚瑟都不能说他作为生意人有什么缺陷。
一个完美的生意人,永远不会忽略像孔宣这样的经济增长点,如果说亚瑟看重的是孔宣的美,是他能带给自己的设计灵感,那么他看重的就是他背后庞大的种花国市场。
主管道:“等到走秀结束后,你们帮我注意一下那个种花国人身上的衣服。”他道,“我要知道,有多少人现场下单,后续又有多少人买他身上的走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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