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上会定为民事案处理,没什么好担心的。
派出所派去调查潘旭锋的这位民警是刚上任的,他遇到最大的案子就是小区一户人家丢了只金毛,还没见到过这种睁眼说瞎话的无赖。
他发现跟潘旭锋根本无法用正常的方式沟通,因为他的思维,三观都非常猎奇,对于自己的伤人行为丝毫不以为耻,还振振有词。
“警察同志,我是过去要钱的——呐,这是窦广茂担保签字的借条。”
潘旭锋从一件外套兜里拿出了窦广茂签字画押的借条,有理有据地说道:“窦广茂出狱以后一直跟他儿子住在一起,我过去找人要钱有什么问题吗?老头不让我进门,我就怀疑人躲起来了,不得上去看一眼么,他自己非得挡着路不是更可疑么,我就这么轻轻一推……”
潘旭锋在民警身上还做了个轻轻推人的示范。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点当然毋庸置疑,但小民警也知道这人说的话不能全信,“既然是窦广茂做的担保那跟人外公也没什么关系,何必非得闹得那么僵,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话?”
“我好好说了啊,是他先让我滚,还拿起菜刀要砍我,这点那老头没好意思跟你说吧?”潘旭锋掀起衣服露出胳膊,上边还有一道手指长的青紫色淤痕,“是那糟老头子先他妈动的手,你看看清楚,别冤枉好人。有个词怎么说来着,自卫是不是?我这就属于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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