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下手,就要付出丢掉两截手指的下场。
季玉山被他这么一看,浑身一个激灵,骤然从灵江毛茸茸圆鼓鼓的模样上清醒过来——这只鸟可是能震杀狼群,拎起千斤旦八棱梅花锤的小鸟,和山谷里那些会唱歌的妖艳贱货可是一点都不一样。
他噌的缩回手指,结巴道:“我我我想看看你脚伤好了吗。”
灵江面无表情的收回视线,炸着小翅膀换了个姿势,奶凶奶凶的嗯了一声,把爪爪缩进肚子下面,张开尖尖的小嘴,打了个冷酷的哈欠。
他筒子里的消息不重要,否则驭凤阁三万多只信鸟,也不会让他去行信,但即便再不重要,灵江作为驭凤阁信鸟一员,还是有些职业素养,不会让任何人碰他筒子里的信。
睡了半晌,感觉脚爪上的伤好了些,灵江就默默地眯起小眼,盘算着自己这一趟究竟迷了几回路。
他觉得凡人对鸟有些过分的严苛,认定了鸟不会迷路,然而灵江从破壳开始就不怎么能记住路,经常出去吃食之后再回来,就寻不到属于自己的那只鸟窝了。
但灵江认为这不算个问题,寻不到窝就到别鸟那儿去挤一挤就成了,就算没鸟愿意和他挤,三山六水也总有他一处落脚地,活的十分肆意,颇有‘醉倒落花前,天地为衾枕’的洒脱。
不过坏就坏在他不是山谷里唱歌的萌物,乃是江湖第一情报阁的信鸟,找不到归巢的路是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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