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后来才知道是吃的谷物。
有些人觉得稀罕,晚上会来偷,但是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是成熟期,偷回去,发现不能吃,不论是煮的还是炒的,都怪怪的,后来有人就说,这是郑之南不会种地,糟蹋好田,把良田当成花园来种花种草了。
这些闲言碎语也碍不着郑之南什么事儿,他该吃吃该喝喝。
郑之南夹了一块番茄烩牛腩,尝了一口对凌崇说:“炒得越来越好了。”
第一次是郑之南做给凌崇吃的,然后凌崇知道郑之南喜欢吃这个后,就试着自己做,他第一次做的自然没郑之南做的好吃,但学了两次就掌握了,没有想象中的难。
郑之南态度自若,虽然心里苦,但不会强行给任务对象压力。
凌崇就更自在从容了,因为他根本没把昨天晚上的事情放在心里,一如平常那样对郑之南。
吃了早饭,大概是十点左右,刘掌柜就带着人赶着两辆牛车,来到了凌崇的家门口。
两人出门将他们迎进来,端茶递水,开始清点酒坛,尝味儿。
东西都没问题,刘掌柜看这东西就跟看见金山银山似的,态度特别好。
酒是金山银山,那郑之南在刘掌柜的眼里就是财神爷了。
有了财神爷,还怕没金山银山?
交了尾款,立即就递上了预付金,生怕郑之南的名声出去了,倒时候就没自己的份了。
刘掌柜知道,他是掩盖不下去的,这酒一旦推销出去,总会被有心人知道真正的提供者是谁,与其霸占着,还不如提前和郑之南打好关系,到时候看在老主顾的份上还能给他行个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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