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够呛,以前交通不便、回归故里的意识又强,赶尸业发达,现在想要发展起来,无异于异想天开,不过梦想始终要有的,说不定实现呢。
王静泽拆开了包裹,铜铃铛不过半个巴掌大,有些年岁了,铃铛上布满了锈迹,模糊了上面神秘的符箓。王静泽珍而重之地摸着铃铛,仿佛透过了铃铛看到了祖辈们轰轰烈烈的一生,感叹地说:“竟然比我女朋友好摸。”
姜元:“……我跟你说,你这样是会失去女朋友的。”
王静泽说:“真的呀,你摸摸看。”
姜元狐疑地摸过去,铃铛是从昆吾居里出来的,他又不是没有摸过,总不能到了王静泽手里面就被激发了什么血脉吧。上手摸,果然还是肉眼看到的粗糙,“给你女朋友买化妆品吧,女孩子是要保养的。”
王静泽:“我女朋友很会保养的,她瞧不上我给的东西。”看姜元不信,王静泽给姜元看女朋友的照片,照片上是胡玫莉。“她是我的女神,梦中的姑娘。”
姜元= :“哦,她是很多人的梦中女神。”
王静泽坚定地说:“我肯定是最虔诚的一个。”他用的手机壳是磨砂的,看胡玫莉的时候就是在摸手机,肯定手感粗糙啊,难怪铃铛比手机好摸。
不说女朋友了,王静泽把自己原本用的铃铛拿出来,纹饰和追魂铃看着差不多,但是现代仿制品,承受不住法力,铃铛上出现了皲裂的痕迹,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坏掉。他取下了小铜舌,把铜舌装到了追魂铃上,铃铛不摇自鸣,庆祝着重逢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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