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不得踹他两脚,把人踹地上一骨碌滚出门去得了。
踹到一半,脚趾头颤颤两下,还是收回原处,转而满脸愤愤地伸出手,绕过人,把被子角捻好。
“你得庆幸我对你一见钟情,宋思远,你个老男人,不然我一jio把你踢老女人堆里,让她们扒你的皮,喝你的血,你个……”
沉沉睡着的宋家小三叔,对他的低声咕哝不闻不问,只偶尔说两句梦话,念得还是自家小二丫头。
洛一珩:“……”
行吧行吧。
谁正儿八经的初恋不是撞一头包才醒悟的?
自己还年轻,有的是时间陪他耗着。
更何况,扪心自问,自己生得这样好看,就算真实恋爱的技巧笨拙些,难道不可爱吗?不让人心动吗?
——“不可爱,不心动。”
很久以后,被问到这个问题的宋思远如是回答。
“太幼稚了,让我觉得有种哄骗未成年的错觉,如果不是一不小心啃了你一口,我会提前把你拉进黑名单一劳永逸。”
“你能不能不要把我想得这么单纯,在你之前,我泡的男男女女都不少好不好?”
“那你应该去泡他们,别搞我。”
“我偏要搞你。”
这段对话发生在两人聊天超过五个月的某个意外午后。
宋思远——这个在洛一珩看来,每次都要被旁人的勾心斗角无心波及的老好人,这次又因为和宋笙在美国出差,防备不及,被一枪崩了肩膀。
宋笙被绑架,英雄救美的是江瑜侃,至于为她挡了一枪、受伤躺进医院的宋思远,陪在身边的,依旧只有连夜从韩国飞来,盯着大咧咧俩黑眼圈进门的洛一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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