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对于一名乡绅的女儿来说,出门工作、独自生活仍然是件不太合适的事情,但玛丽并非给人打工,她是名新人作家,如此开口倒是有些底气。
而且早在离开朗伯恩之前,爸爸就同玛丽坦言他对她想要搬来伦敦的态度。玛丽左思右想,觉得现在定居伦敦的时机也还算合适,一来几位班纳特小姐的舅父舅母加德纳夫妇一直在伦敦经商,二来她们的大姐夫宾利先生,以及马上要成为二姐夫的达西先生在伦敦可是都有产业的。他们都是自己的亲人,可以在名义上“照顾”她。
实在不行,玛丽也不介意把房租交给父亲,请他来租下伦敦的公寓。
这样一来,她可以更好的获得伦敦的作家资源和素材,也可以带着凯瑟琳和莉迪亚一起住在伦敦。
爸爸支持她创作,加上之前就表明看穿了玛丽的小心思,应该不会拒绝;在伦敦长住见见世面、拓展交际圈总不会是坏处,玛丽觉得妈妈那关也好过。
毕竟按照班纳特夫人的想法,未来的女婿那必须越有钱越体面才好,像达西先生这样的大地主难找,但伦敦可是有着不少青年才俊呢。
打着这个主意,玛丽决定先斩后奏,在跟着简和宾利先生去彭伯里庄园做客前,先敲定伦敦的公寓。
这件事暂时不能告诉亲人们,特别是加德纳夫妇,玛丽生怕自己的舅舅舅母本着负责任的想法,直接捅到爸妈那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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