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就能安安静静坐着等她, 要是换个人保不齐已经玩自己的去了, 俩人这街也逛不成,只能不欢而散。
这么一想还是沈斐好, 朝曦认命去找他。
不在书铺,他能去哪呢?
朝曦仔细想了想, 沈斐还有什么爱好?
他除了最爱看书,其实还爱喝茶,鉴玉,和养花花草草。
像个贵族一般, 天生喜好一些优雅的东西,与风里来,雨里去的朝曦完全背驰,宛如两个世界里的人。
就像天与地, 乍一看不可能接触, 实际上在遥远的边界, 天和地是连在一起的。
正如她与沈斐, 即便是天上的明月又如何, 还不是被她睡到手了。
朝曦琢磨着去茶馆碰碰运气,那书铺附近正好有茶馆,她找沈斐的时候瞧见过,书铺里容人歇息的地方很少,过年又热闹,到处都挤满了人,连书铺也不例外。
没有坐位,沈斐又体弱,站不了多久,肯定会去找地方歇息。
坐着看书当然比站着看书舒服,沈斐恰好是个十分爱享受的人,不可能委屈自己。
朝曦先回到第一个书铺,问了店家,有没有瞧见一个容貌俊美还负了伤的人来过,往哪走了?
沈斐的特征很好认,先不说气质这种虚无的东西,光是那张脸看过的人都绝对忘不了,再加上挂彩的胳膊,那么大的绷带,瞎子才看不见。
方才来的急,自信沈斐不在这个书铺,就一定在那个书铺,所以忘了问店家,如今这么一说,店家果然点头道,“瞧见了,往那边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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