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饭也倒了进去。
“这盒白饭难道不是上顿剩下的?”见池乔瞪自己,陆浔又改口道,“我最喜欢吃煮剩饭。小时候家里穷,上顿没吃完的饭和菜舍不得扔,隔天早晨扔锅里一起煮,我还没桌子高的时候,就能吃两碗。”
旁人就算了,哪怕是真的,天生一副少爷相的陆浔说“小时候家里穷”,都很有喜感。
池乔莞尔一笑:“你吃什么不是两碗?中午我选菜,本来想选你喜欢的,突然发现,咱们一起吃过那么多次饭,我居然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因为你好像什么都爱吃。”
“我也没发现你爱吃什么,好像什么都不爱吃。”
池乔一关火,陆浔便把锅端到了桌子边,他拿勺子尝了一口,夸过池乔厨艺有进步,又说:“我小时候喜欢这么吃原来不是因为没吃过好东西。”
池乔午饭吃得多,晚饭半碗就饱了,放下勺子托着腮看陆浔吃饭,不知道是不是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容易不理智,无论他做什么她都觉得好看,连刚起床头发乱着、睡眼惺忪的样子都别有一种颓颓的美感。
池乔本想煮三人份,可配料太多,加上白饭膨胀,足足一大锅,比起虾仁蒸蛋,陆浔显然更喜欢泡饭,吃掉了大半。
池乔不习惯浪费,再次强调这不是剩饭后,硬着头皮吃陆浔没动的蒸蛋。
陆浔的东西不多,不到半个钟头就收拾好了,离开前见池乔拍照,他问:“拍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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