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在场的所有人亲眼看着上面冒着粉红色的烟雾,靠的比较近的人都会觉得心里一阵迷糊,脸颊泛红,似乎看到了自己最爱的那个人的身影……
这下是再也没有什么疑惑了。
叹了口气,南明看着郑延庆,“我以为你早就放下了,没想到一直还怀恨在心。”
郑延庆也知道自己逃脱不了,哼了一声,道:“当然了。毕竟是你先背叛了我,抢了我喜欢的女人!”
郑延庆的眼睛看向沈婉,这次他眼睛里的痴迷是完全都没有遮掩的。
看到这样的眼神,沈婉不由的后退了两步,让郑延庆的神色暗淡了许多。
“南明啊,你还记得吗?当初我们三个是怎么认识的?”郑延庆说道。
南明当然记得。
他和郑延庆是发小,一个镇子里的。两人是在一次看电影的时候一起认识了当时还在念书的沈婉。
沈婉当时是镇上老师的女儿,是远近闻名的美人。
一场电影散场的时候,沈婉发现自己的钱包掉了,两个心怀爱慕之心的青年就主动帮忙找,最后是郑延庆找到了钱包,把钱包还回去,三个人就认识了。
“当时我问过你,你是不是喜欢沈婉,你说人家怎么可能看上我们两个穷光蛋。”郑延庆回想当初。
“我当时就说,我喜欢她,想追她。配不上我就去做出个人样来,为了能配上沈婉,我就参军去了。”
说到这里,郑延庆神色变的阴狠起来,“没想到啊,我的好兄弟。等我参军之后回来,你们两个居然已经要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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