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眼金睛鉴别为“人渣”的于修文从来不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什么不对,也从来没有考虑过他人的感受和想法,只知道自己的爱和占有。他比常人更重于自己的欲望,因为从小到大他都能轻易地得到别人得不到的东西,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个唯一得不到的事物就变得格外扎眼了。
当舅舅告诉他林夕拥有极度凶煞极度阴戾的命格时,于修文是觉得有些诧异的,但是转念一想,他又觉得理所当然了起来。
从以前开始,他就讨厌面目扭曲鲜血淋漓的东西,却无比偏爱那些在死亡之中得到永恒静谧之美的存在——爱上那个带有“死之美”的女孩,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那个被夜色眷恋始终眉眼沉郁的女子,身处无边无尽的黑暗,眼里却带着光,沾染着死亡的恬静,却不会因死亡而腐烂扭曲。
这样的美丽,即便成为人偶或者玩具永远留在自己的身边,那也是足够赏心悦目的。
于修文这样想着,顿时觉得满鼻腔的血腥味都变得可以忍耐了,他甚至是带着几分愉悦和期待地看着法阵的暗光渐渐散去,在油灯燃烧尸油的刺鼻气味和萦绕不散的烟雾中,于修文终于看见了浓烟中若隐若现的身影。披散着漆黑长发的女子垂着头站在法阵的中央,像是提线的木偶,没有任何异样的举动。
于修文下意识地上前走了几步,却又忍不住停下,皱着眉头说道:“舅舅,不是说招魂吗?为什么招来的是躯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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