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从人牙子手里买回来不久。”
“我都不知道,你说说呗,”
乐云说:“我那时候及笄,是凑城中小姐及笄都要买奴隶的热闹,只记得那天我去挑人,然后听见一声叫喊,声音哑的渗人。”
乐云竭力回想当时的情景,“两个人按着你,还有人在拿东西抽打你,一身一脸的伤,唇角都是血。”
“是主人救我的命,”山奴半眯着眼,用手指划着乐云的眉,一遍一遍,“那天若不是主人说要买我,我就要被打死了。”
“为什么打你?”乐云问。
“我……当时是想跑,”山奴说:“想跑的被抓住,都要狠狠的打。”
“是主人救了山奴的命。”山奴又说了一遍。
“然后就喜爱我了吗?”乐云眼睛亮晶晶的看山奴,“觉得这小姐又美又善良是不是?”
山奴笑了,他刮了下乐云的鼻子,摇了摇头,“头开始没有,我都没看清主人的样子,是后来买到府里,有次做活病倒在廊边上,赶巧主人路过,险些绊倒。”
山奴说:“我当时以为要没命了……”奴隶险些让主人遭难,是要处置的。
乐云愣了一会儿,眨巴眼道:“还有这回事儿?我怎么不记得……”
“后来就喜爱主人了,慢慢的,越看越移不开眼。”山奴贴着乐云的额头说。
那天他正在擦回廊,高热烧的人昏昏沉沉,倒在了廊上,还弄翻了水桶,山奴至今都记着,起先是水蓝色的一抹裙角,在他视线中晃了三晃,险险站住,又拌上了他的腿,他认识乐云腰间的香包,绣的不是寻常小姐喜爱鸳鸯花草,而是祥云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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