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飞了过去。
岳父和女婿终于在这一刻达成了目标一致。
“这抗揍能力,果然是什么酒神因子?”白夜慢悠悠地顺着正常的道路走下来。
在DC的无数个版本中,他隐约记得小丑其实有着酒神因子这样的“设定”。
简单来说,就是抗揍不死恢复快。
一般人被拉尔斯和蝙蝠侠这样暴打,就算不死也昏迷过去了。
小丑却笑得非常开心。
“哈哈哈哈——来来来,蝙蝠脑袋,杀了我,就好像我杀了你的女人一样。”小丑狂笑道,“或者,待会你要救我,救我这个杀了你女人的凶手,哈哈哈哈。”
小丑一如既往地热衷于跟蝙蝠侠玩游戏。
他人生的宗旨,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蝙蝠侠的痛苦之上。
“我会杀了你。”
回答小丑的不是蝙蝠侠,而是拉尔斯。
佩在腰间的利剑被他抽了出来,虽然以前的刀被白夜贪墨了去,但是拉尔斯武器多的是。
利剑刺在了蝙蝠侠的铠甲手套上。
“你又要阻止我?”拉尔斯冷冷地看向蝙蝠侠。
“你不能杀他。”蝙蝠侠说道。
“哈哈哈!”旁边的小丑笑得极为开心,“杀了我啊,杀了我啊!”
虽然被揍得只有一张嘴还能动,但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挑衅着拉尔斯这个恶魔之首。
“怦!”
一声枪响让蝙蝠侠和拉尔斯的战斗都停了下来。
小丑脸上的笑容凝固,额头上面多出了一个血洞。
“哥谭人总有奇奇怪怪的要求。”白夜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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