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这段时间她过来后,吃吃喝喝也没亏嘴, 原本蜡黄的脸色恢复了不少白皙, 比之前可好看太多了。
听到敲门声的时候她正好把昨晚没吃完的豆渣饼给热好,王玉兰在厨房外喊道, “随珠,快点,要来不及了, 同泽已经来等你了。”
没办法,她赶紧抓了一块豆渣饼咬着, 出去把昨晚翻出来的书包给背上,其实也不是啥书包,是王玉兰用旧布条给做的一个斜跨的布包,放在之前她床头那个柜子的衣服下面, 难怪她都没发现,书包里放了好几本书,楚随珠翻看看了眼, 里面的字都方方正正的,看着是挺好看,就是都不认识。
王玉兰见她嘴里叼着一张饼, 又赶紧冲回厨房抓了一块饼出来,塞给楚随珠,“给同泽拿去。”
楚随珠点头,含糊不清的说道,“妈我走了啊。”
见到叶同泽的时候,楚随珠心里赞了一句,好一个清俊的少年郎。
当初宋辉作为一个知青,能看上叶静这个大字不识一个女人,说到底还是叶静足够好看,而宋辉自然长得也不差。叶同泽则融合这两人的优点,墨眉如刻,双眸看人的时候温润似水,弱化些许眉毛带出来的锋利感,有话说鼻子和脸型决定了一个人好看或难看,而眼睛和嘴巴则决定一个人是美人还是神仙。而他这两样都长得极其精致,却又不显得娘气,只让人觉得这人清新俊逸、清隽雅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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