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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个名字,低低一声:“长春宫,富察傅恒,我来了。”

第三十四章 少爷

魏璎珞来到长春宫的第一个活儿,是打扫。

某个人似乎很怕她越过自己,得皇后喜欢,故而分配给她的活,总是最苦最累,且离皇后最远。

“反正皇后娘娘也就图个一时新鲜,等过上十天半个月,估摸着也就忘记有这个人了。”

无意之中偷听到明玉说的这番话,魏璎珞眉头皱了皱,并没说什么。

明玉让她扫地,她就扫,不但扫自己的份,有时候还替别人扫,今天也一样,在旁人的笑话中,独自一个人在长春宫大门附近扫地。

时常在这种地方扫洒的好处,就是可以在不引起任何人怀疑的情况下,撞见某个人,并且被某个人注意到。

“富察大人,您来了。”明玉笑着迎出来,“奴才这就去禀报主子!”

富察傅恒跨门而入,他今日身上仍旧是一身武服,但眼角下那一滴泪痣,却为他平添一股富贵雍容之气,似携诗提酒,马蹄踏碎洛阳花的公子哥,又似西子湖畔,对月舞剑的江湖客。

作为皇帝的宠臣,皇后的弟弟,他拥有出入长春宫的特权,忽见门前多了个陌生面孔,便多看了几眼。

目光一垂,凝在她腰间悬着的一方旧玉佩上。

“……富察大人?”明玉的目光在他与魏璎珞之间游移了一番,“您怎么了,主子在里面等你呢。”

富察傅恒回过神来,对她一笑道:“我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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