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的时间换来别人五年甚至十年熬来的资历,再怎么看都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果然第二天, 陈溯就带着工部的任命来找他了。
只见陈溯穿着一身宝蓝绸缎长袍, 踩着一双马靴, 横跨在高头大马上,意气风发地看着张彦瑾道:“二郎,你不在长安城,我都没什么意思, 我早都想和你一起出去看看了,现在可好,咱们两又可以在一起了。”
说罢,他微微有些遗憾道:“就是李郢现在去了翰林院,不然咱们三骑兵就又能在一起干大事了。”
他们以前都喜欢大马球,上一次又在和周齐晖的马球赛上大获全胜,出尽了风头,后来陈溯说起他们就称呼他们为骑兵。
张彦瑾倒是十分爽快道:“等到两年之后,咱们或许就在长安城相聚了。”
他看着陈溯身上穿得衣服,并没有出声提醒。
两人奔袭了三天,才来到了中州。
果然,陈溯还没有待几个时辰,就被蚊子咬得满头满脸都是包,身上的汗更是直接把他的里衣给踏湿了。
让张彦瑾和黄修均,还有宇文上恺忍俊不禁的是,蚊子不偏不倚正好在陈溯鼻尖上叮了一个大包。
可能是陈溯平日里在家娇生惯养,皮肤太过于细嫩,他鼻尖上的包比一般人被蚊子叮出来的包要大得多,更重要的是,他这个包还红肿着。远远看去,他就像是戏中的丑角,鼻子正中央顶着一抹红。
陈溯吃了亏之后,才发觉到自己和张彦瑾、黄修均,还有宇文上恺他们穿得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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