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打算要谭大人的命。说起来,本郡主似乎才应该向谭大人下跪,以谢你五年前的救命之恩。”
“五年前?”谭之洲惊讶,完全不懂宜乐话中的意思。
“对啊。”宜乐干脆坐在了狱卒搬来的小凳上,同谭之洲平视,撇撇嘴,“我早知道谭大人该忘记了,毕竟我自己也是见到你十来天后才想起。那件事于谭大人不过举手之劳,于我却的的确确是救了一命。”
谭之洲怔住,但在没有提示的情况下无论如何都无法想起。
五年,五年前他刚中昙花被皇上委派出京,四处历练,那时的他不过是个才学出头的毛头小子,抱的是“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的一腔热血,如今却已经是官场上左右逢源滑不溜秋的“老人”,气质外貌上的变化自是不用说。
而宜乐郡主今岁十六,五年前便是才十一岁,女大十八变更不必提,他又如何能对得上。
见他这副冥思苦想不得其果的模样,宜乐笑嘻嘻,似乎存心看他笑话,等了半天才道:“谭大人可记得五年前温阳城的花朝节,你随手从一个人贩子手中救下了个小姑娘?”
那时宜乐年纪小,调皮得很,花朝节非要从公主府溜出去隔壁的温阳城玩儿,因为听说温阳城的花朝节最是漂亮,快马加鞭的话一趟不过只是半个时辰的功夫。所以她身旁只带了个侍卫,丫鬟婆子什么的也都暗中甩掉了。后来不小心同侍卫分散,她也没急着寻人,一个人在大街上玩得不亦乐乎,直到后来被一个满嘴络腮胡的大汉抓住才慌了,那大汉和同行的人说什么“年纪小小就生得如此美貌,出门在外又是这副打扮,怕是哪个富商家的姑娘,卖去远些的地方,好生调教调教,又是一个头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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