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肯定,这只小火鸦与毕方有关,结婴岂在话下?
共生契这种东西,怎么可能随便立?推断出小火鸦得了毕方的传承,她当机立断,决定缠上去。
只要她助小火鸦结婴,让他成为真正的天命之子,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在东溟混了。有共生契在,火鸦一族自会当她是贵宾。有朝一日想回西溟,也可以借助他们的力量去战场。总之,靠上了天命之子,她在东溟畅行无阻,这笔账怎么算她都不亏。
等到离开东溟之时,把共生契一解,完全没有后患。干脆利落,多好的事。
当然,还有一个理由,灵玉绝对不会告诉他们。
按她和徐逆的推测,他们可能同为天命之人,说不定要共同承担天命。若是如此,帮小火鸦一把,也帮了将来的自己一把。
在明堂的劝解下,小火鸦总算暂时把这件事按下了。
灵玉很快享受到了火鸦族的贵宾待遇,担起了调教天命之子的责任。
每日清晨,她和小火鸦出了木屋,蹲在东枝上,等候太阳升起。
“水前辈,为什么我们要和金乌一样,跑来等太阳?”小火鸦不解地问。
刚才它的出现,引来了金乌部族的窥伺。
火鸦虽然也是火属性妖兽,可他们的修炼方法与金乌并不相同,只有金乌才会每天清晨跑出来沐浴第一缕阳光。
他们出现的时候,金乌部族盯着他们窃窃私语,有惊讶的,有嫉妒的,也有厌恶的。
就是因为这个天命之子的存在,他们金乌一族近年来才会这么憋屈。明明他们才是扶桑之木最大的部族,却要在火鸦这个比他们小得多的部族面前低头。不知道有多少妖修在背后笑话他们,没有天命之子,算什么第一部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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