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清楚是哪只哈士奇被她亲过,还认真,是哈士奇成精了吧。
☆、Ch.21
奚清楷也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他有父母。
只是没有见过母亲, 在家……如果那破壁残垣能被称之为家的话,那就是家中角落里找到过一张单人照片,是位年轻女性秀美的侧面,背景是苍茫的山峦。
她太好看了, 跟他的生活格格不入。
照片大概算是他人生前几年岁月里里唯一诗意的色彩, 除此之外,毒赌皆沾的父亲对待他弟的方式, 实在不像父亲对儿子……不,甚至不像一个人类对另一个人类能做得出的。
他出生的时候在海边, 后来搬家了。
搬到了西南边陲,接壤东南亚,想要掉进坑里很容易, 但想出去没那么简单。
男人没钱, 就带着两个儿子上街讨。
在那里的人都长一双鹰眼,打眼一看就知道是个瘾君子。
所以要不来钱。
男人想了个办法, 他怀里揣一个破旧的录音机,让小儿子在一旁表演倒立,自己则拉着奚清楷扯着嗓子跟着录音机唱歌。
那首歌奚清楷记得清楚, 唱的是我的家在松花江上。
后来他北上去了歌里的的地方, 刚好是十一月, 既没有青山绿水, 也没有大白杨, 只有无穷无尽的低温, 大风经过,冰雪天地,一片白茫。
说不清他是多大的时候踏入旋涡的,奚清楷自己真不大不记得了。
似乎从记事起,就在为生计奔波,他都数不清辗转过多少地方,做过多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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