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高度紧张。
可他的精力却不会分给我。
看吧,这还没怎么着呢,就已经苦起来了。
所以我有点不甘心,所以我作死地想引起他的注意,所以我下次一定要跟着他一路去接水,再不济也要一起上个厕所。
晚上吃完饭回到图书馆的时候,他已经在座位上了,他的桌上多了一瓶营养快线。原来他喜欢喝这个,我已经好久没见有人喝这个了。
不过看样子我的接水大作战只能明天再实施了。
我把我的杯子端在水龙头下面,略有遗憾,并怀揣心事地按下了出水按钮,但是龙头处却并没有流出那包治百病的热水。
我正纳闷呢,忽然一只手越过我,轻轻按了下按钮,替我关上了龙头。
“水没烧开,等会儿再接。”说完,他就走向了厕所。
兄弟,烟哪个牌子的,是真的给劲儿。
☆、第 7 章
转眼十一月下旬,已然立冬了。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今年好像特别的冷,而且冷得特别的早。
当然,也有可能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一年不如一年,毕竟我的学弟学妹们,就算不穿秋裤也还是十分生龙活虎。
曾经我也是个畜生,在寒冬腊月里让我可爱的脚踝在冷风中负隅顽抗的畜生,而现在,我舍不得让我身体上的任何一个部位受委屈。
这种鬼天气,保暖就是保命。
啊,这就是成长。
今天天气特别好,难得在一连几日的阴雨天后,出了一个大太阳,连带着人的心情都变好了。
但是晒不到太阳的地方依旧很冷,早晚的温度也越来越低。
我人蜷缩在图书馆里,心已经跑到外面的草地上晒太阳去了。阳光透过窗户晒进来,看着真的暖烘烘的啊。
真叫人没法注意力集中的学习。
好吧,也不光是太阳的问题,更主要的是,他已经超过一个小时,没有在座位上了。
我第一次看他拿出手机超过五分钟,一直在打字,大约是在聊天?我也不确定,后来他干脆就拿着手机出去了。
嗯,没错,出了这间自习室的大门,然后直到现在还没回来。
他之前从没有和认识的人同坐过一桌,因此我推断他并没有……本校的女朋友。可如果是异地呢?
今天,好像是个周六啊。
晚饭后,我心怀期待地回到图书馆,看到那个散乱着书本却没人坐的座位时,忽然有种,失恋的感觉。
就这样心不在焉地学到了天黑,呃,其实没那么夸张,大约七点的样子,天就已经黑了。
我寻思着今天也没状态,要不还是回寝室早点睡觉吧,就当给自己放了一晚上的假。
然后我就看见了那个我再熟悉不过的身影——虽然穿着加厚的卫衣外套,可拉链却没拉上,里面就一件薄薄的T恤,也不知道是长袖还是短袖。下身,穿着一条运动款大裤衩。
感觉他浑身都在冒着热气。
妈妈,我又恋爱了。
☆、第 8 章
他穿了一双我没见他穿过的运动鞋,样式朴素得甚至有些丑兮兮,可我还是觉得他穿着好看。
什么回寝室睡觉,什么给自己放个假,统统靠一边去,我现在就觉得我还能超长待机十二小时,直接学到明天早晨。
但实际上我只学到晚上九点过就回去了,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回去了,我就又有点学不进去。
我知道我不该在备考的时候有这么多别的心思,可是刚打完球回来的他整个就是一行走的荷尔蒙。
我们这边没有暖气,天气转冷,图书馆却还没开空调。他就穿着个大裤衩子,靠抖腿发热,坚持俩小时才撤退,已经是十分热爱学习了。
第二天是周日,也是个晴朗的好天气,下午不到三点的时候,他人又不在了。
这次我很坚定地没被扰乱心绪,甚至心中有些期待地想去球场偷看,哦不,观摩一下。
食堂对面,有一片运动场地,最近刚刚翻修过,焕然一新,经过这两天的大太阳一晒,味儿也散得差不多了。
到了饭点,我慢悠悠地晃出去,经过篮球场的时候漫不经心地放慢了脚步,假装自己对篮球有着莫大的兴趣,以至于赶着饭点还要驻足注目一阵。
可我却没看到他的身影。
后来吃完饭,我还不死心,又想着去球场那边绕一圈。我都这么刻意了,如果还是找不着的话,那可能就是真没缘分遇见了。
我还没走到地方,在经过网球场的时候,忽然看见仨人勾肩搭背地,拎着网球拍从场地大门处出来:可不就是哥仨好的奇妙组合吗。
我心里一跳,这不还是……挺有缘分的吗。
他差不多还是昨天那身打扮,只不过外套没穿,而是搭在了肩上,里面的T恤短袖倒是换了一件。
我和他大约有一瞬的目光相接,旋即他就转头继续听他的俩哥们谈笑去了。
我呢,则是在冷风中默默地裹紧了我的外套。
“啊,不好意思。”他忽然转过头来看着我。
擦肩而过的时候,他夹在胳膊肘底下的网球拍,好像是碰着了我,我慌乱间摇摇头,就跟肇事的人是我似的,转身就逃逸了。
☆、第 9 章
说来也奇怪,我本以为标记一个人之后,总是能在路上偶遇到他,但事实上是,即使我和他住在同一个宿舍区,两栋楼相隔也不远,但是从来没有过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感觉。
当我以为我这辈子只会在学校食堂和图书馆这两个地方遇见他的时候,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盛会。
像我这种穷狗,是不配剁手的,但耐不住有一群嗷嗷待哺且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死宅型室友。
下午五点半,我正盖上笔帽,准备去食堂续命,手机的消息提示适时出现在屏幕上,点开一看:
“爸爸,申通快递拿一个,六点半关门啊。尾号您知道,爱您。”
晚上十点半,我拖着无比疲惫的身躯回到寝室,把死沉的快递砸在室友脸上,室友边打游戏,边毫无诚意地说:
“谢啦儿子。”
就这样,我被迫穿梭在校内各个快递点,一连过了好几天做牛做马的生活。
要不是我总是在快递点遇到他,我怎么可能这么任劳任怨。
其实能遇上也不是那么巧合,毕竟我们拿快递的时间要么是饭前要么是饭后,可是能遇见那么多回,还真是出乎我的意料。
连着一个多星期,我拿了十几个快递,就遇见过他五六回。
我站在这个什么通的外面默默地排着队,他领完快递从我边上走过。我帮儿子们拿,估计他也是吧。
然后第二天我就见他穿了一双夺人眼球的新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