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他的课桌上,由于委实太多,更延伸至他同桌的桌面上。于学生时代,那的确可谓是空前盛景,蔚为壮观。是以,程之宜对此记忆深刻。
算起来,他今年应该是将将二十六岁。他之所以报二十七岁,大概是缘于男人们说到年龄,更习惯于报虚岁吧。
照片里穿着蓝白两色相间校服的沈昀,站姿笔挺,象一株生气勃勃的松树,精神焕发神采奕奕。他面容俊俏,黑眸炯亮,微翘着唇角,似笑非笑。神情里带着少年郎特有的明朗与朝气。那双分外漂亮的黑眼睛,目视着前方,眸光专注,清澈又干净。
实在是个漂亮的男孩,少年时便惊人的好看。无论谁看着这张照片,第一眼看到的一定是他。尽管他那时脸上还犹带着男孩的稚气,却已然满身光华。
有些人,天生就是如此。只要他(她)出现在人前,便会牢牢的吸引住人们所有的关注,令人惊艳慨叹,令人为之瞩目,无法挪移视线。
毫无疑问,沈昀便是这类人中的翘楚。在哪都会是一个发光体,吸睛夺目气场强大。
程之宜欣赏的看了一会照片中俊美慑人的少年。随即目光缓缓下移,落到最前排左起第二位小姑娘的身上。那是她,十三岁时的程之宜。
那会不比而今对小学生的入学年龄,要求如斯严格。当年她入学早,五岁便上了小学一年级。兼且,读得五年制实验班。由此,她十三岁便读了高中。当时在班里算是年纪最小的一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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