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外,所有人看待卢瑟基本就是两个个标签,“富豪”、“慈善家”。
比哥谭首富布鲁斯韦恩,还少了一个“花花公子”标签。
跟纽约首富托尼斯塔克比,还更少了一个“天才科学家”的标签。
在全国同款年轻有为钻石王老五富豪中,他竟然不幸被以上两个混蛋比了下去,沦为第三梯队!
而见鬼的原因就是!
上面的上面的那个比他更会浪荡人间!
上面的那个不仅会浪荡人间还哔——的是个公开身份的超级英雄!
拥有超高杀伤性武器的超级英雄,难道不应该是严密管控对象吗!
卢瑟讨厌一切超出人类力量的武力,典型性的比如超人。一个力量远超人类,甚至只要他想就能毁掉整个大都会的外星人,竟然被奉为神袛?!
愚昧!
非典型的比如斯塔克,超高杀伤性外装甲武器,却始终掌握在一个性格有着明显缺陷的人手中,并被一直使用?!
放纵!
但相比于那个氪星人,卢瑟宁愿跟自大又讨厌的斯塔克合作。至少,谁是土生土长的地球人,他还是分的很清楚的。
那么,超人的同伴,也统统都在卢瑟的厌恶范围内,首当其冲的就是蝙蝠侠。
总是把卢瑟快要搞到手的氪石中途劫走的蝙蝠侠!
卢瑟真的很想向那些每天捧着蝙蝠侠照片嚷嚷“好帅好酷合不拢腿”的无知民众问一句话——你们知道你们崇拜的是个抢劫犯吗?!
对付超人那个傻乎乎又心软的家伙并不难,难得是怎么瞒过蝙蝠侠的眼睛,对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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