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什么不该去的地方?”
奉书坚决地摇摇头,直起身来,将疼痛忍了回去,说:“刚才跑得累了,岔气,没事。”
“要是实在累了,就在原处休息,我带人去追击,你等着。”
奉书抿出一个微笑,摇摇头,走到一个死去的元兵身边,拎起他的弓,挎在自己背上,又紧了紧腰间的匕首,说:“还愣着干什么?李恒已经跑出去几十里啦。”
赵孟清便不再说什么,只是摸出一瓶薄荷油,塞在她手里,回头命令道:“出发。”
李恒的踪迹不难寻找。眼下他唯一的任务是护送脱欢,而脱欢被安置在一辆舒适的马车里,马蹄印和车辙印就是最好的指路牌。
奉书一面用心分辨元军的踪迹,一面轻轻伸手入怀,攥紧了那枚旧的鹿角扳指。过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将它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那上面似乎还带着当年李恒身上的味道。那一天,十一岁的自己和李恒只隔着不到两尺的距离,近得让她甚至能看清他衣裳上的花纹。而现在,她和李恒相隔几十里的山路,心里却觉得,自己和他之间的距离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近。
一条小溪蜿蜒着若隐若现。远处平原上,金黄色的稻田在地平线上徐徐展开,清风吹过,宛如波涛滚滚。在这无比紧张的时刻,奉书忽然竟有了些心旷神怡的感觉。她觉得这才是真正的越南。此前她经常置身的丛林、地穴、毒雾、沼泽、堆满尸体的战场,只不过是这片炎热土地上很小的一部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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