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叶信芳一般。
“娘走回来的吗?”叶信芳有些不解,张氏母女去府城大女儿家走亲戚,按理来说不该这么早回来的。
“跟商队的车,一大清早就要出发,到了县城才放下。”
叶信芳这才放下心来。
“娘,您以后别叫乖儿了,听着多不好意思。”原主也许很享受这样的称呼,他可受不了。
“好好好,都听你的,芳儿长大了。”张氏笑了笑。
“芳儿”是什么鬼称呼,直让他想起小时候特别流行的那首《小芳》: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
唉,到底是怎么长得善良的?等等,歪楼了,叶信芳赶忙将跑偏的思绪拉回来,芳儿就芳儿吧,总比乖儿听着强。
母子俩正叙着话呢,突然进来一个瘦弱的年轻姑娘,那姑娘手中提着两个大包裹,额头上满是汗水。
叶信芳赶忙过去将包裹接过来,叶珑不过十四岁,在现代不过是读初高中的年纪,他有些不忍心,冲张氏道:“娘,您怎么让小珑一个人提这么多东西!”
张氏却是一副习惯的样子,“她年纪小,也有力气,等回头出门子了,想让她帮衬一下都帮不了。”
这话听得叶信芳额角抽抽,哪有这样把自家女儿当佣人使唤的,“你也不能这样让她帮衬,娘你好歹搭把手啊。”
张氏眉头一皱,因着眼前是自己唯一的儿子,这才没有骂出来:“我才回家,你也不知道关心关系老娘走得累不累,就怕累到这个毛丫头!是是是,就你这个大哥心疼她,我这个老娘不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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