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可不是小事。沈夫子精通医术,兴许能帮上忙?”
程寻惊讶,听说沈夫子曾经是个宫廷乐师,会抚琴,会蹴鞠,还会医术?不不不,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根本就没崴脚啊。真让沈夫子看了,不就穿帮了?
沈夫子看一眼苏凌,点头道:“是啊,我学过一点岐黄之术。姑娘若是不介意……”
“她介意!”程瑞应声道,“她怎么会不介意呢?我这妹妹,从小读女四书长大,最是守规矩不过。她平生最仰慕的就是曹家妇。曹家妇两位也听说过吧?”不等两人回答,他自己续道:“就是那个被人看到了脚,就直接把脚砍掉的节妇。”
程寻只听得目瞪口呆,三哥信口胡诌的本事果然又精进了。
程瑞轻叹一声,无比真挚:“为了她下半辈子还能走路,这崴脚的疼痛,我想,她还是能忍的。是不是?妹妹。”
程寻沉默以对。三哥说的妹妹,肯定不是她。砍脚自证清白,她下辈子也做不出来。
被人看了脚就要砍掉脚?苏凌轻嗤一声,那他碰过她的手,搂过她的腰呢?她是不是只能以身相许了?崴了脚?真崴脚不会这样站着。
不过冷静下来的他,倒是确定了一点:她此刻并不想被他看到。
苏凌眸光轻闪,失笑:“如此,倒是我思虑不周了。”
程寻听苏同学这一句话说的宛转又略带哀伤,心念忽动,寻思着大约是三哥的话刺了他的心。苏同学一个女孩子女扮男装,混迹在男性同窗之中,和守规矩的节妇可不相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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