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那么多年,我就知道您不会放弃自己的妻儿不管,果然我猜对了!”
唐毅拍了拍他的肩头,“怎么样,会骑马了吗?”
谭光喷了一口老血,不带这样的,都是骑兵千总了,还能不会骑马?
“好!该你们上场了。”
谭光一愣,“大人,我们还没训练好,光是人上城吧,马太贵重了,留下来吧。”
“不。”唐毅坚定说道:“光是训练,永远都训不好的,放心吧,你们需要充当的只是压垮骆驼的最后稻草,虽然很关键,却不需要多少分量。”
谭光将信将疑,可大人吩咐,他从来不会打折扣。
立刻跑到了军营,换上了装备,明光锃亮的胸甲,同样闪烁耀眼的头盔,骑枪,佩刀,火铳,三大杀器,一个不少。
最关键是连战马都披着铠甲,只露出一双眼睛。
弗里斯兰马是纯血马,和本地马结合之后,诞生的后代就是失去父辈的高大和矫健,故此繁衍的速度不快,小站马场,只有不到三百匹,其中纯血的只有一百出头。
但是这已经足够了,谭光率领着三百名骑士,跨上战马的一刹那,竟然有一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真是太高大,龙驹的肩高普遍在一米七以上,个别能超过一米八,注意啊,只是肩高,还不算高昂的脖颈和灵动的头颅。
五百公斤的体重,加上骑士,还有铠甲之后,使得它们变成了不折不扣的重型坦克。
小站的城门艰难地推开,迎着夕阳,龙驹的队伍从城门出来,露面的一刹那,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傻乎乎看着这一支天兵一般的队伍,包括蒙古人在内,他们的战马,就像是玩具,可怜而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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